锦绣华府一期工程汽车充电桩采购安装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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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江苏佳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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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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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锦绣华府一期及相应地下车库汽车充电桩采购安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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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点:江苏省东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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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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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一期工程地下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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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装、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验收通过,全费用固定综合包干( 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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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修期:保修期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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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以及充电桩生产和安装资质的企业。
2、投标单位必须施工过相关项目的单位。
3、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承包本工程项目相匹配的资金实力、管理技术水平和良好的售后服务保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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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及工艺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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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15)日历天,以招标单位通知进场施工之日起计。
六、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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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桩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政府,质量监督部门相关规范,图纸设计及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具体参照提供的样品,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封样保存。若样品和规范要求不符合,按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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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充电桩设置于地下,桩体采用壁挂式安装方式,配管采用镀锌钢管由桥架引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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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台交流充电桩配置功率为7KW,桩体采用壁挂式安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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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能参数
(1)、工作环境温度:-20℃--+5℃。
(2)、相对湿度:5%-95%
(3)、防护等级:IP54
(4)、电源:AC220V±10% 50±1%Hz,
(5)、输出电压:AC220V±10%
(6)、输出最大电流:32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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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功能
(1)、具备刷卡启动、停止功能。
(2)、具备运行状态、故障状态显示。
(3)、具备充电连续异常时自动切断是给出电能的功能。
(4)、具备远程无线通讯功能
(5)、具备外部手动设置参数和实现手动控制的功能和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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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材料均以招标方最终审批封样为准。合同签定之前,将以上限定材料送样至招标方工程部,相关合格证存档。样品1个,招标方工程部封样存档。中标方在施工过程中,招标方可随时抽检,如发现与标书及封样不符,招标方可视招标方的本批次材料全部不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七:报价要求:
1、根据上述要求,按 /元/个报单价。投标价为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包括并不限于主材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二次搬运费、制作费、安装费、检验检测费、设备设施费、安全措施文明施工费、保险、税金等等。
2、合同签订后,综合单价不予变动。
3、报价方式:全费用固定综合单价包干。
4、数量以现场实际完成的工作量结算。
5、(1):如果施工现场使用材料及施工工艺做法不是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牌(国标)及规范要求采用非标、随意改变做法的将以半价结算,随意更换品牌以不计价处理。
(2):施工完成后必须有质量中心、成本中心、项目公司及施工单位共同验收合格通过才可以结算请款。
6、(1)、无预付款;(2)、货到付款50%;(3)、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付40%;(4)10 %为质保金,保修期2年,分2年付清,无质量问题每年支付5%(不计利息)。 (5)、为加紧工程竣工结算进度,在工程结算审计期间不再支付工程款。
根据甲方要求,分批次进场,根据进场的数量进行分批次付款。
以上付款乙方需提供给甲方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后才安排付款。
充电桩验收合格,应有招标方、中标方、监理和总包单位签字确认,如果没有四方签字确认,不予拨付工程款。
保修期期间,如果出现质量问题,中标单位不及时维修,建设单位将另找厂家维修,将发生的维修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不够由中标方直接支付。
八、材料报审、封样方面:
1、本项目严格执行材料报审制度,材料、设备进场前填写《材料报审表》、《成品、半成品报审表》报招标单位和监理单位,经审批后方能进场,未经批准的材料、设备一律不准运进场内。
2、对于未报审就使用的材料、设备,一律按照不合格处理,已经施工的,必须无条件返工,同时给予该部分价格10-20%的处罚,具体金额由招标单位视实际情况确定,中标单位须无条件接受。
3、材料进场由招标单位、监理和总包方共同验收,验收合格资料提交完成方可卸车。但此类验收不能免除中标方对质量问题承担的责任。
4、材料封样(如有),经招标单位确认的材料(或设备)由招标单位、中标单位双方进行封样,封样后的样品作为招标单位、中标单位双方的验收依据。施工用感观性较强的装饰材料(甲供材除外)均需招标单位审核确认并封样后方可按封样采购,若有未报招标单位书面确认的材料,中标单位所采购材料除无条件撤场外,还需支付本批次货款20%的违约金,竣工结算时,如发现使用未经招标单位认可和验收的材料,尽管该材料为合格产品,结算时该材料不得计价,也得不到工程款支付。
九、工程质量验收:
经招标人工程部验收后提出须整改的工程必须在1个月内整改完成并由招标人工程部重新组织验收,如验收意见为不合格的,工程结算后续工程款付款须出具质量处罚意见或罚款意见交财务部门方能进行后续付款。
十、 评标方式:合理最低价中标原则。
十一、标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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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标书及附件需密封,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时加盖公章返回。标书中不应有加行、涂改或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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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a、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资格证明文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d、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e、报价书
f、施工业绩
g、有针对性的编制本工程的施工方案与施工计划和售后服务承诺
十二、回标时间:2019年3月10日
十三、回标地点: 上海浦东新区周浦万达广场E座17楼
联系人: 周兴海
联系方式:13095757208
十四、现场勘察:
联系人:万勇飞
联系方式:13681603350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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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程招标为邀标,招标人根据各投标人企业的品牌、资信、报价、服务承诺和付款方式进行比较后,以合理低价为条件,确定中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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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由招标方自行评标,不邀请投标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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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中标与否,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投标文件封存,不予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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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对未中标企业不再另行通知,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以下无正文)
投标人诚信承诺
我单位参加江苏佳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台锦绣华府项目的投标活动,郑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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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投标活动中申报的所有资料都真实准确完整,如发现虚假材料或与事实不符,所以经济法律责任由我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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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本次投标绝无资质挂靠,串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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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在招投标活动中无违纪违规的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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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我方中标与否,对招标方提供的图纸、资料负责保密,若提供给第三方使用,承担法律责任;若对招标方造成伤害,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投标单位:(章)
2019年 月 日